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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商售肉逃避检疫 超市包庇纵容受罚

来源:赣州晚报    作者:肖凯洲 文会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7日

近日,会昌县工商执法人员在该县西江镇某超市查获一起未经检疫擅自经营生猪肉案,超市开办者陈某被处3.5万元罚款。超市猪肉专柜经营者宋某另案处理。

据了解,当事人陈某在会昌县西江镇设立超市,将猪肉专柜租赁给宋某使用,宋某又雇请曾某以宋某的名义对外销售生猪肉,并约定猪肉专柜生猪肉的零售价必须低于市场零售价,超市代猪肉专柜收取货款。超市与猪肉专柜经营者宋某每日结算货款,并按月从猪肉专柜的销售货款中扣除百分之三的销售返点后结清货款。自今年1月15日至6月28日,该超市共收取猪肉专柜经营者宋某的销售返点共计5909.33元。

另据办案人员介绍,该超市猪肉专柜经营者以超市已向宋某承诺生猪肉检疫由超市负责为由,拒绝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其销售的生猪肉的检疫。而超市负责人明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已责令其禁止销售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的生猪肉,发现猪肉专柜经营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仍纵容包庇其违法经营销售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的生猪肉。工商部门责令该超市开办者陈某立即整改,并处3.5万元的罚款。(肖凯洲 文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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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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