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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查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购进使用要有台账记录

来源:赣州晚报    作者:汪志霞 记者王长颉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7日

    4月26日,记者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获悉,我市将针对餐饮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餐饮单位故意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同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将持续到今年年底。整治的主要内容是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检查对象是饭店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督促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志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市民如果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可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举报,举报电话为8223829。(汪志霞 记者王长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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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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