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赣州经开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在我区发现有部分企业以“购买原始股”“赠送股权”为名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增强社会公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特向广大市民进行金融风险提示。
企业以“购买原始股”“赠送股权”为名,宣称购买拟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原始股或购买商品、服务即赠送拟上市企业原始股,可在企业上市后获取高额利润。该营销模式风险巨大,一旦资金链条断裂,投资者将遭受财产损失。
上述行为可能属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十九条“(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所列之行为,涉嫌非法集资。
赣州经开区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原始股”“赠送股权”很可能是骗局,是不法人士为吸收公众存款布下的圈套。投资、购买商品和服务时需谨慎,警惕高利诱惑。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广大市民若发现此类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举报方式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将根据举报线索予以核实,依法打击处置,并依据相关规定对线索举报人予以奖励。
举报方式:
1.“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支付宝“赣服通”-金融服务-非法集资随手拍
3.赣州市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线上举报平台
4.赣州市处非办
电话:0797-8391507
邮箱:gzscfb@126.com
5.赣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电话:0797-8685865
6.赣州经开区处非办
电话:0797-8682633
邮箱:gzjkqcfb@126.com
7.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
电话:0797-8376005
赣州经开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