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余幼婷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4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日前发布通知称,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联合启动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适用范围扩大事宜,明确自1月21日起,将业务适用范围由国债期货扩大至中金所全部金融期货品种。
将债券用作期货保证金,是中央结算公司担保品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创新。此举是我国金融市场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制度发展的又一重要突破,也是跨市场、跨机构互联互通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联通度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