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犹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5日
    为配齐配强县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班子,切实加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赣办字〔2010〕3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5名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选职位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5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2、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且符合转任为公务员身份条件的人员。 
  4、现任副科级干部或参加工作满3周年的一般干部,近两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凡《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具备晋升职务资格或任职资格者不得报考。 
  以上年龄及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0年10月31日。 
  三、公选程序 
  公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任用人选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0日—10月21日。 
  2、报名地点:中共上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行政中心605);联系电话:0797—8538127。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和资格者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1)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填写的《2010年上犹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1份;(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10月22日,县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选职位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相应减少职位数。应试者于10月23日上午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00分,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对外公告。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公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顺序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总成绩。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五)确定任用人选 
  县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委常委会汇报考察情况,由县委常委会无记名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将拟任人选情况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拟任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公选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
  公选职位实行一年试用期,从任命之日起计算,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公选职位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四、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并抽调组织、纪检、人事有关同志参与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从全县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公开选拔工作的目的意义,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干部,要积极鼓励、推荐参与。 
  2、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协调,全程监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要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决定。 
     附件下载:上犹县2010年公开选拔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报名登记表.doc
  
  上犹县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