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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收期结束
我市企业税负同期下降6.9%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3日

    4月18日是环境保护费改税后首个征收期的最后一天,截至当天18时,全市共有1017户企事业单位完成一季度环境保护税申报,缴纳税款792.4万元,与上年同期排污费相比减少59万元,下降6.9%,企业税费负担有所下降。其中, 56户企事业单位因排放浓度符合税收减免标准、污水集中排放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依法享受环保税税收减免,减免税款共计173.3万元。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正式取代了施行近40年的排污费。作为按季申报的全新税种,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收期从4月1日开始,到4月18日结束。为确保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收期纳税申报工作平稳进行,我市各级地税部门不仅借助报纸、电视、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开展环保税宣传,还联合财政、环保部门举办了23期地税人员和纳税人征前辅导培训班,对重点纳税人进行一对一上门专业辅导,实现了全部征管人员和纳税人首次申报纳税辅导全覆盖,最大程度争取纳税人的支持配合。
 
  在首个征收期期间,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还在办税服务厅增设了环保税申报专窗、绿色通道,设立专人专席为纳税人答疑解惑;此外,为了让纳税人“少跑腿”,地税工作人员还主动到企业辅导纳税人在网上办理环保税申报业务。据统计,首个征收期内,全市在网上办理环保税申报的纳税人达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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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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