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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工商系统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周益红 记者陈予涵 谭辉
3月6日,在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赣州市工商局和赣州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了赣州市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会议邀请了消协部分理事成员单位、新闻媒体、消费者和经营者代表一起,共同回顾总结过去一年来新《消法》贯彻落实情况,研判新常态下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新形势,共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法。为推动新《消法》深入实施,营造消费维权良好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总结了工作经验,提出了2018年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推进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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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营造消费维权良好环境
过去的一年,赣州市工商系统和市场监管部门及各级消协组织紧紧围绕2017年“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年消费维权事业进一步发展,并于3月15日开展了赣州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当日我市各地现场咨询总人数达3.6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9.5万余份,当日现场受理消费投诉280余件。
在此基础上,赣州市工商系统和市场监管部门及各级消协组织结合以往消费教育经验,继续携手各方力量,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消费教育引导、消费教育进高校、企业消费教育引导、消费维权宣传服务进乡村、老年消费教育、互联网消费宣传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努力构建起社会共同参与,多层次、立体化的消费教育与引导机制。截至2017年底,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40件,调解结案3016件,达成协议调解2891件,未达成调解42件,调解成功率97.2%,涉案金额200余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0.73万元。其中受理的“赣州中廷小区电梯问题消费群投诉”“赣县区龙巍牌净水机消费投诉”等消费投诉的处理,深受消费者好评。
2017年,全市12315系统共受理消费者诉求39398件,其中受理消费者咨询31913件、投诉6676件、举报800件、建议9件,分别占受理总数的81.00%、16.95%、2.03%和0.02%;诉求及时办结率100%,投诉调解成功率89%,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24万元。
在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方面,除坚持全年365天白天人工接听12315热线电话外,赣州市工商局还开通了语音信箱、短信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受理渠道,2017年3月15日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上线后,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站、手机APP等多种在线方式投诉,基本形成了全领域、多方位、立体式的投诉渠道。2017年,全市共接听消费者电话38820个,日均106个,其中市本级接听电话占比66.38%;处理全国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转办件666件,处理语音信箱留言9883条,互联网络投诉950条,值班录音36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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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职,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
2017年,赣州市工商局在全省首创“公开点题”抽检方式,向社会征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品种,扩大抽检覆盖面。立足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着力开好头、起好步,经广泛征求意见,重点围绕群众关注度高的商品制定了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计划。各县(市、区)局积极主动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通过多方努力,落实了本年度本地流通领域商品抽检计划及抽检专项经费,强化了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2017年,市本级落实抽检经费30万元,组织抽检了儿童服装、开关插座、钢筋、陶瓷砖、小家电、铅蓄电池等6类商品250个批次,不合格商品93个批次,总体不合格率37.2%,并将抽检结果通过赣州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各县(市、区)局及时采取措施对抽检的不合格商品及经营者进行了处理。
同时,根据江西省工商局、江西省消保委《关于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下发了《赣州市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单位在标准、称谓、承诺、制度和标识上“五统一”的要求。各县(市、区)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内容,积极动员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2017年12月20日,赣州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赣州市“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会,现场对中心城区四家创建单位进行授牌。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完成首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单位授牌工作,评定“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单位107家。今年,赣州市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各行各业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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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的推进之年。
2018年,赣州市工商系统和市场监管部门及各级消协组织将加大行政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事项和频次,实现执法事项全覆盖,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二是探索劣质企业退出机制。创新开展失联企业、冒用他人身份证虚假注册企业、多年未年检企业撤销登记和强制注销工作,逐步淘汰“僵尸企业”和失信企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创新探讨网络市场监管新举措。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政企合作,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第三方大型电商平台及平台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协作关系,实现政企间信息数据对接和实时共享。四是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强化广告导向监管,督促媒体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加大广告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医疗服务、食品药品、教育培训、房地产广告违法行为,重点打击针对老年人进行的“会议营销”式虚假宣传行为。五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新型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直销企业监管;严厉打击民生领域和舆论焦点关注的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六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规则汇编》,推动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同时,赣州市工商系统和市场监管部门及各级消协组织将加强消费维权部门联动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建立“协同共治”大维权机制。加快完善消费环境建设统筹领导机制,提请市政府建立“赣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在解决消费环境突出问题上的联动优势,共同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消费环境建设新格局,逐步实现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共识、共建、共治、共享”。二是指导各地按照突出行业特色和示范作用的要求,大力推进群众密切关注的公共服务业以及金融保险、旅游、通信、网购和储值消费等领域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年内,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力争覆盖到每一个行业。探索“党建+放心消费”、“放心消费+产品”等创建模式,争取形成可复制的赣州经验。
最后,赣州市工商系统和市场监管部门及各级消协组织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一是尽快完成赣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积极发挥消保委理事单位的作用,全方位提升工作效能。二是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时妥善调解消费纠纷,尽力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减少社会矛盾。三是积极引导经营者承担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不断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构建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维权是全社会的责任,未来,赣州市工商系统和市场监管部门及各级消协组织将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逐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赣州加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决胜同步全面小康、打造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三层涵义是: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
消费维权,任务艰巨、使命光荣,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