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企拟设首席风险官 选派专业人才防控金融风险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0日
穗国企拟设首席风险官
相关部门正就推进这一制度起草文件,将选派专业人才防控金融风险
未来广州大型国企、重要商业区域或将要求设立首席风险官。南都记者昨日获悉,广州正在起草推行实施首席风险官制度的相关文件。
广州市金融局局长邱亿通透露,广州积极酝酿探索在大型国企、重要商业区域等设立、推行首席风险官制度,选拔、委派有丰富金融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行使金融风险防控职能,确保在重大企业、重要领域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南都记者进一步获悉,目前广州市金融局正就推进首席风险官制度起草了相关文件,并将报送广州市政府。
布局:
大型国企及重要商业区域
上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坚持中央统一规则,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加强金融监管问责。南都记者从广州市金融风险防控会议上获悉,为了做好地方金融防控,广州拟要求推行首席风险官制度。
据悉,目前银行、保险在内的金融机构普遍设有首席风险官。对于广州的首席风险官制度建设,广州市金融局局长邱亿通表示,经过调研,目前大型银行、上市公司都设置了首席风险官,设立了风控部门,并配备了充足的风控人员。但其他企业,如大型国企和国资投融平台有些并未设置首席风险官一职。为此,今年以来,广州市金融局积极酝酿探索在大型国企、重要商业区域等设立、推行首席风险官制度,选拔、委派有丰富金融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行使金融风险防控职能,通过首席风险官的监管指挥,搭建风险控制内部机构,完善日常风控体系等措施,确保在重大企业、重要领域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对于具体的首席风险官相关制度推进,邱亿通表示,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都可以推荐一些重点企业、重要区域参与到这一制度中来。“也可推荐人才,在广州市金融局的统一培训选派下担任首席风险官。有条件的区还可主动申请成为试点地区,探索建立首席金融风险官制度,深入金融机构一线做好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控和化解工作,与市局一起共同推动该制度的完善落地。”邱亿通表示。
行动:
配齐配强地方金融监管队伍
据悉,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安排,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邱亿通透露,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落实措施,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据悉,广州各区当前除南沙、花都、黄埔成立了专门的金融工作局外,越秀、天河、海珠、番禺等9个区(市)均没有独立的金融部门,金融监管工作力量相对薄弱。邱亿通表示,随着国家对金融风险防控要求的提高,各区要顺应金融监管的大形势,争取早日设立独立的金融工作局,配齐配强地方金融监管队伍。同时,要求各区做好处置非法集资机构的人员保障,保证处非办的专职人员数量。
采写:南都记者陈颖 实习生陈配 黄婷
新闻链接
首席风险官已成大银行标配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风险管理的先行者。
为进一步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银监会在去年9月底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规定,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聘任风险总监(首席风险官)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全面风险管理。此外,《指引》还明确要求,规模较大或业务复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设立风险总监(首席风险官)。
南都记者注意到,目前,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民生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均设有首席风险官一职。
虽然还有部分银行并没有专门设置首席风险官或风险总监一职,但其风险管理是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比如兴业银行、平安银行等就是由分管风险的副行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