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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全面完成小型 水利工程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陈海群 钟金华 记者兰国榕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3日

    记者8月1日从市水利局了解到,自2014年7月市政府出台《赣州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部完成。
 
  据了解,我市有3个试点县(兴国、宁都、安远)和非试点县的25个试点乡镇已全部完成改革试点目标任务。据统计,全市13218处水利工程已登记造册,产权明晰,其中国家所有958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8728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2548处,受益户共有148处,社会投资者所有418处,其他所有形式418处;13218处水利工程已全部明确管护主体,建立健全管护制度,签订管护协议,颁发产权证书,签订运行管理合同,并落实经费1092万元。通过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市小型水利工程找到了“主人”和“管护者”,达到了小型水利工程有人用、有人管的目的,让工程真正实现了以水养水,充分发挥效益,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随着试点工作的全部完成,该项改革工作也已进入收尾阶段。截至目前,兴国县、宁都县、安远县、赣县区、章贡区、寻乌县6县(区)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并通过总结验收,且最终评定等级均为优秀,其余12县(市、区)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年底前全市可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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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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