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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开区出台“为官不为”问责办法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舒慧 记者刘珊伊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7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效防治“为官不为”,日前,赣州经开区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向不及时、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履职不到位等“为官不为”行为亮红牌。
 
  据悉,《办法》所称“为官不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履职而不履职或不及时、不正确履职,以及履职不到位,导致工作贻误或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行为。《办法》中将其细化成为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服务群众不实、工作纪律松弛等几十类具体情况。针对涉及精准扶贫、重点工程推进、新闻媒体曝光等事项的,将立即启动问责程序,情节较轻的,采取提醒、批评、责令检查、通报、责令公开道歉、诫勉谈话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视情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解聘等措施。
 
  此外,问责情况将纳入干部的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奖惩。当年内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被上级机关问责三次(含)以上的,该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自《办法》出台以来,赣州经开区已对两个方面“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了处理,对1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和通报,通过划红线、全覆盖、动真格、常态化,促进干部进一步改作风、提效率,为营造廉洁、高效的政治生态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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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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