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出台意见
无需续期申请、不收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8日
本报讯 (钟和)12月26日,省国土资源厅出台意见:在国家尚未对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作出法律安排前,我省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按“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无需续期申请、不收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通知》,对于我省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