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李声华 记者陈少芬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0日
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氟盐化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产业规划编制、基地平台建设、招商引资、人才队伍建设、产业政策制定、加大资源保障以及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推进氟盐化工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会昌、全南、兴国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建设,培植壮大氟盐化工产业集群,到2018年,力争全市氟盐化工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亿元。依托全市产业规划布局,我市鼓励企业自主招商、以商招商,重点引进与本市氟盐化工产业集群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大集团落户会昌、兴国和全南三个省级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在产业发展政策方面,我市着力于制定氟盐化工产业发展激励政策,保障氟盐化工产业发展用地供应,拓宽氟盐化工企业融资渠道和方式。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且当年盈利的工业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企业经营班子5万元、10万元,之后每上一个10亿元台阶相应奖励10万元。
在资源保障方面,我市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将兴国、石城、会昌、瑞金、全南列入市矿产资源第三轮总体规划五个省级萤石资源产业基地,力争到2020年新增萤石资源10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