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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地下综合管廊将有偿使用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记者温群君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

    为形成合理收费机制,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近日,省发改委和省住建厅联合下发文件,对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提出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应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
 
  意见指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各入廊管线单位应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支付管廊有偿使用费用,标准应由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协商确定。其中,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由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所属单位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包括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入廊费主要用于弥补管廊建设成本,由入廊管线单位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日常维护费主要用于弥补管廊日常维护、管理支出,由入廊管线单位按确定的计费周期向管廊运营单位逐期支付。
 
  意见指出,企业及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对城市市政路灯系统、公共安防监控通信系统等公益性管线入廊,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益性文化企业的有线电视网入廊,有偿使用费标准可适当优惠,并由政府予以适当补偿。
 
  此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不能通过收费弥补成本的,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各地要灵活采取多种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统筹运用价格补偿、投资补贴、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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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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