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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赣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赣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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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26日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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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赣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中共赣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赣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认为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全面完成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解放思想、内外兼修、北上南下,坚决打好‘六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实施;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深化巡察监督,充分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大会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要注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导向。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加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