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执行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新规定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为支持企业转型,减少停产、半停产企业电费支出,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我市自7月起执行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新规定,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和减容(暂停)期限限制。
我国一般对大工业生产用电实施两部制电价制度。两部制电价包括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电价按用户的最大需量或用户接装设备的最大容量计算;电度电价按用户每月记录的用电量计算。
针对当前用电企业因向电网企业申请减容、暂停或申请调整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周期长、限制多,用电负担凸显的问题,我市将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由按年调整改为按季调整,电力用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最大需量核定值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半年调整改为按月调整。电力用户实际最大需量超过合同确定值105%时,超过10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未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按合同确定值收取。
同时,取消企业暂停用电申请次数限制,暂停用电的期限不变,即每次应不少于十五日,每一日历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可由用户申请办理减容,减容期限不受时间限制。电力用户减容两年内恢复的,按减容恢复办理;超过两年的按新装或增容手续办理。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再次申请减容或暂停用电不受时间限制。(记者张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