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陈晓春主持并监誓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记者曾艳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9日
4月28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为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春主持并监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会礼、胡绍笋、廖成铭、何福洲、张建华出席宣誓仪式,新当选赣州市政府副市长的张晓宁、高峰等4位同志参加宣誓。据悉,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在我市尚属首次,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我市正式实施,这是法治赣州建设进程中值得铭记的重要时刻。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江西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在当天的宣誓仪式上,领誓人张晓宁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进行领誓。其余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并排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陈晓春指出,宪法宣誓仪式是对每一位新任命人员的精神洗礼,也是对新任命人员的再教育、再激励,大家要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做守法用法模范,带动全社会遵宪守宪。要认真依法履职,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积极推进赣州经济社会发展。要自觉接受监督,牢记宣誓誓言,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与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