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确定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本报讯 (钟合)笔者从市农粮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日前联合发布《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根据《预案》有关规定,2016年江西省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7月16日至9月30日;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9月16日至2017年1月31日。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粮食为当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公斤0.04元掌握。
《预案》指出,在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期间,当粮食市场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价格、粮食、农业、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及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中储粮总公司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在相关区域内启动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