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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新政实施后
市中心城区购房仍享受契税补贴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陈红辉 记者廖福玲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3日

    自2月22日起实施契税新政策以来,不少市民开始“心慌慌”:“之前购买了房子还没去申请补贴契税的,还可以享受补贴吗?”“现在购买首套房可以享受补贴吗?”……近日,记者从市地税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房管局的服务窗口了解到,契税新政策是税点变化,而我市的契税补贴政策仍然在实施,也就是说在赣州。
 
    据了解,今年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按照新政策,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现在以申报时间为准,与购房时间或购房合同备案时间没有关系。就算是多年前买的房,现在申报缴纳契税一样可以享受优惠。”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房管局的服务窗口看到,不少市民正在办理契税补贴。记者了解到,在2014年11月,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发的《关于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指出,凡在市中心城区(除南康区外)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契税补贴。
 
    “通知所涉购房契税补贴的优惠措施自2014年11月21日起执行,视市场情况另行确定截止时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网签《商品房认购协议》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办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房管局的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说。也就是说在赣州市中心城区购房仍享受契税补贴。
 
    按照我市契税补贴政策,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对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重新购置的住房免征契税;成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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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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