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十二个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获省政府批准实施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林建平 王学智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7日
近日,我市12个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获省政府批准实施,这是今年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为支持赣州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赣南老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赣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日前,省国土资源厅支持赣县、大余、信丰、定南、安远、于都、章贡区等2013年已调整规划的7个县(区)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并特许南康、兴国、会昌、石城、宁都等2014年已调整规划的5个县(区)再次进行规划修改,相应预增加赣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我市今明两年急需开工建设项目和“十三五”期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