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趋势急需大金融监管:组建超级监管委员会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11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吹风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介绍解读“十三五”规划建议有关情况时表示,要对现行金融监管体制进行改革。根据前一个阶段资本市场的波动,也适应我们国家金融发展混业越来越多的趋势,所以这次建议中提出,要对现行金融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当然具体的改革方案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制定。
针对此番表态,外界更倾向于认为我国金融业正在步入混业时代,金融监管也将从分业监管升格为混业监管。在今年7月20日,当时正值股市大动荡,本报就刊发社论称:从中央政府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率、方便市场主体办事的角度而言,一个大金融监管的统一格局可能更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当时股市出现巨幅震荡,原本这是证券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但由于大量入市资金来自银行、保险、信托等行业,股市持续的非理性下跌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单一部门难以应对如此复杂的局面,非得多部门协调管理才能将市场稳定下来。在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近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说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
即便没有股市的巨幅动荡,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渗透融合,也在不断挑战分业监管的难点和盲点。比如根据当前的管理架构,银监会负责网络借贷、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证监会负责互联网基金销售、股权众筹融资业务;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央行则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管。
一些金融服务企业可能同时拥有多个牌照,或者代理相关业务,或与其他分业经营企业深度合作,这种状况下,可能一项互联网金融创新就需要好多个“婆婆”进行监管。多部门齐抓共管看上去很美,但实际上很可能形成“九龙治水”的格局,最后反而容易留下监管的漏洞。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各种新经济、新业态层出不穷,金融领域的创新形式也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它们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往往有独特的作用,但如何监管它们,也是一个必须面对的课题。一纸禁令固然可以省去许多监管的麻烦,但这也可能掐掉了中国经济的嫩芽。
金融创新、金融发展离不开金融监管的与时俱进。正如习近平所言,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明显加快,形成了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特别是综合经营趋势明显。这对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带来重大挑战。
既然有挑战,无疑就需要找出解决方案。坊间流传甚广的一个方案就是组建一个大金融监管委员会,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实行混业监管。这样就能实现对全行业的统筹监管,不再有部门监管的鸿沟,避免“踢皮球”、“抢蛋糕”,尤其在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问题时,一个统一的部门容易形成决策合力。
不单中国在考虑优化金融监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主要国家均加大了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力度,核心是提高监管标准、形成互为补充的监管合力和风险处置能力。从这些角度来说,中国组建一个超级金融监管委员会才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有它的存在,更能支持源源不断的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同时也能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