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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5日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纪念第25个全国“土地日”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

    将良田沃土、绿色田园留给子孙后代。

    工矿废弃地变废为宝。

    土地整治项目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2015年5月)
 
    今年6月25日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此次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旨在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呼吁全社会牢固树立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进一步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
 
    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重点从适应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和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中的承载能力。
 
    严格耕地保护,不仅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节约集约用地的重中之重。我市人均耕地不到0.7亩,低于全国、全省人均耕地水平。近年来,我市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兼顾生态”原则,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严守耕地红线,保护耕地质量,保障生态安全,全面实现了耕地数量、质量“双平衡”。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护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做到耕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保护目标、责任和奖惩措施,实行半年一考评、年终一考评。实行政策激励,对履职情况好的给予表彰,对执行不到位、没有完成目标管理的给予黄牌警告。2014年末,我市耕地总面积为656.7万亩,基本农田面积489万亩,实有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均高于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数,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增强耕地保护意识。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及土地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利用标语、横幅、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基本农田保护牌等形式,开展耕地保护工作宣传活动。利用各种会议和培训,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同时,结合全市开展的“三送”及精准扶贫工作,将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加强农户耕地保护意识。
 
    强化规划管控。将土地利用规划管控作为耕地保护的龙头,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谋划,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我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在全市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制作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269个,划定永久保护地块129万块, 市、县、乡签订责任书4589份,依托规划管控,保护责任做到了层层落实。
 
    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充分发挥基层国土所前哨阵地作用,积极推进和探索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机制,实现“地动我知”和“地动我管”。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监察网络,通过聘请乡村土地协管员、土地监察信息员,延伸管理触角,实现土地动态监察全覆盖,及时将违法违规尤其是占用耕地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坚定不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将良田沃土、绿色田园留给子孙后代。
 
    2
 
    节约集约用地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我市土地资源禀赋决定了必须坚持走节约集约用地的发展道路,节约集约用地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紧要、这样迫切。近年来,我市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做到用好每一寸土地,推动了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向节约集约、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的转变,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以规划管控引导节约集约用地。我市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土地利用规划空间统筹,调整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环节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了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2014年,全市18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达标考核,2015年5月,全市3个国家级开发区、13个省级工业园区已全部通过土地节约集约评价验收工作。
 
    以标准控制保障节约集约用地。市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提高建设用地供应率和利用率的实施意见》,在建设用地安排上,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突出保障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项目用地,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用地,合理安排商业、住宅用地比例,民生工程做到应保尽保。对工业用地,严格执行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要求国家级开发区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省级开发区不低于200万元/亩,总投资低于3000万元或用地小于15亩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
 
    以市场配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全市不断推进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综合管理,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统筹管护。在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率先实行有偿使用。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不断探索工业用地先出租后出让、弹性年期等新的供地方式,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以改革创新提升节约集约用地。近年来,我市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各地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新模式,向用地结构调整要空间,向地上地下立体开发要空间,向城镇低效用地挖潜要空间;向“三项试点”政策要空间,获得了许多节约集约的成功经验。全南县立体绿化节地模式和稀土原地浸矿开采入选2013年全国50个节约集约用地典型案例;宁都县松山社区宅基地改造节地模式受到国土资源部的推广。
 
    以共同责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积土成山,积水成渊。节约集约用地已经成为我市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自觉行动,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行业、社会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逐步完善。2014年,全市开展了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全力推进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通过专项整治盘活存量土地2.5万亩,清理闲置土地4106亩,促进了低效、闲置土地的有效利用。
 
    3
 
    推进国土资源改革创新
 
    助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等方面,加大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倾斜。支持赣州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相关指标单列管理;支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摘自《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6月)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实施后,国土资源部积极支持赣州同时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下达试点规模5.81万亩,其中低丘缓坡试点2.74万亩,工矿废弃地试点各1.37万亩,“增减挂”试点规模2.7万亩。近年来,我市通过支持政策的实施,大幅度提升了土地管理利用水平,盘活了全市土地资源,极大地缓解了我市用地指标缺口大的压力,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
 
    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推进上,各试点县(市)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充分利用先行先试良机,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合理分配用地指标和收益,妥善安置农民群众,将复垦的耕地返还农民耕种等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基本达到了“政府得指标,群众得实惠,农村变形象”的总体目标:一是建新区不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缓解新增用地计划紧张,解决土地供需矛盾,2.7万亩“增减挂”项目拆旧复垦区验收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化和工业化;二是建新区新占用的土地可免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等相关报批规费,通过出让预计可实现35亿元土地增值收益,用于精准扶贫和扶贫开发;三是增减挂钩是补充耕地的另一途径,可缓解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压力,2.7万亩增减挂钩项目区全部复垦后,预计新增优质耕地面积2.1万亩;四是可推动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整治“空心村”,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和城乡统筹发展;五是可改变村庄“脏、乱、差”面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在低丘缓坡试点开发利用上,我市始终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低丘缓坡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和谐统一,先后创造了两种造地模式:一是“人造平原”模式,对地形相对高差较小的采取削峰填谷的方式进行规模化连片整理;二是“依山就势”模式,结合地形地貌相对高差大、不适宜连片整理的,根据山体具体形状,依山就势进行建设,形成“台地工业”。低丘缓坡形成供地条件后,我市积极引导试点用于瑞(金)兴(国)于(都)经济振兴试验区、“三南”(全南县、龙南县、定南县)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赣州综合保税区等重大平台建设,形成优势矿产业、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集群,低丘缓坡成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承载平台。同时,在低丘缓坡开发利用中,我市坚持以人为本,采取“足额补偿、迁村腾地、集中安置、免费培训、安排就业”的办法,将试点工作与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扶贫开发移民搬迁有机结合起来,全市兴建了12个安置小区,新建住房14.3万平方米,安置拆迁农民1171户4000余人,极大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通过试点工作整理土地、引进项目、发展产业,大幅提高农民收入,实现了“整理一片山地,建设一个新村,造福一方百姓”。
 
    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上,我市利用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的政策机遇,健全国土资源部门搭台和地方政府主导相结合的试点工作机制,完善了试点资金保障与使用管理措施;探索形成了“一固沙二覆土三复绿四复耕”四步走、“工程与生物措施同步实施”等治理模式,同时,积极落实管护主体,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效果,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通过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一方面,极大地改善了矿山的生态环境,提高了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了矿山安全,真正做到服务群众、造福地方百姓,项目复垦后,可新增林地10030亩,复垦土地预计每年可产生直接经济效益750万元。另一方面,拓展了建设用地空间,复垦土地指标9404亩调整用于新的项目建设,缓解了用地供需紧张矛盾。
 
    相关链接
 
    全力推进赣州市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土厅等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以全面深化改革破题,科学谋划,迅速行动,大胆探索,稳步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 5月8日,省编办批复同意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增挂赣州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并设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月10日,市政府批准了不动产登记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顺利完成了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工作,形成了不动产登记改革的“赣州模式”。
 
    崇义县作为全国首批15个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窗口联系点之一,3月1日,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之日,发出了全国首批不动产权证、江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全国第一本林权类不动产权证。崇义县整合县国土资源、房管、林业等部门不动产登记职责,探索出 “一扇门、一张图、一个库、一平台、一窗口”不动产登记“五个一”的做法,得到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称之为 “崇义样板”。
 
    知识点击
 
    全国“土地日”由来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土地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
 
    第2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
 
    ●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
 
    ●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科学发展
 
    ●大力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严格土地执法,打击违法用地
 
    ●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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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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