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9日
1-3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同比涨幅分别为:0.8%、2.1%和1.3%,涨幅呈波浪式低位徘徊态势。1月份价格总水平CPI低位起步,涨幅以0.8%拉开序幕;2月份正值春节期间,居民消费需求上升,CPI涨幅达2.1%,为一季度涨幅最高,3月份受春节后居民对部分鲜活食品需求减少、价格下降影响,CPI涨幅降至1.3%。
一季度我市价格总水平平均上涨1.4%,与全国平均涨幅1.2%(1-3月分别为0.8%、1.4%、1.4%)相比,高出0.2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涨幅1.2%(1-3月份分别为0.7%、1.2%、1.4%)相比,也高出0.2个百分点。从环比指数看,我市一季度涨幅分别为0.2%、0.7%、-0.8%,平均涨幅趋于0,表明价格与上一季度基本持平。
从构成居民消费八大类指数看,总体为“五升三降”格局。五大类涨幅从高到低依次是: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6.3%、食品类上涨3.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1.4%、衣着类上涨0.2%、烟酒类上涨0.1%;交通与通讯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则分别下降0.4%、1.2%和1.9%。
数据显示,食品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2大类涨幅最大,但由于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在CPI指数中所占的比重较小,所以食品类仍是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因素。其中,食品类影响总指数上涨1.16个百分点,对总指数的贡献率为82.9%;医疗用品及服务类影响总指数上涨0.59个百分点,对总指数的贡献率为42.1%。居住类价格指数下降是拉动价格总指数下降的最大动力,影响总指数下降0.32个百分点,对总指数贡献率为-22.9%。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短期内房地产市场难以走出低迷,导致与之紧密相关的建筑、装修材料等商品价格跌幅过大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