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赣金网     今天是:2025年07月07日 星期一
站点—头部-广告位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资讯>> 正文内容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 推广至全国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2日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个人投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日对外发布通知,将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政策推广至全国。

  两部门明确,个人应在发生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申铖 韩洁)

分享: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谢欢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2025067349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1187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