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老年人口超百万 养老形势严峻
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6日
3月25日,章贡区下壕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人聚在一起唱歌娱乐。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创新模式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受到老年人欢迎。截至2014年底,我市共建成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04个。周莉 记者刘青 摄
本报讯 (记者罗珺) 如今,养老服务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子女忙自己的工作家庭,无暇照顾老人,甚至连电话都顾不上打一个。如何让老人的晚年生活丰富,社会养老模式如何创新,这些都关系到每一个家庭。3月24日,记者从赣州市政府办公厅获悉,近日该厅已就此问题印发《市民政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据悉,我市对执行国家、省对民间力量投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将在奖补支持、税费减免、就业用工、医养融合发展、贷款融资等方面实施扶持政策。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赣州人口老龄化将面临系列困难:老年人口发展进一步加快,预计今年内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将超过130万,年均净增老年人超过4万人; 高龄老人进一步增多,预计今年全市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达到1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0%,年均净增高龄老人约7000人。随着人口平均年龄的提高,高龄化程度比重将逐年增加; “空巢化”趋势进一步突出,预计到今年底,全市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将超过33万,超过老年人口的四分之一。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空巢”老年人将进一步增多,社会养老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农村养老问题进一步凸显,赣州市75%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城镇化速度加快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农村养老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针对以上问题,《意见》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养老服务领域,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要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为民间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纳入当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窗口统一受理。
据介绍,我市将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投资生活照料、产品用品、健康服务等养老服务产业,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养老服务龙头企业,重点推介一批养老服务产业建设项目;鼓励家政、物流等企业向养老服务延伸,打造一批养老服务知名品牌;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老年用品连锁销售,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房建设和商品住宅开发,积极推动老年人宜居社区和老年人住宅建设;依托红色苏区、客家摇篮、江南宋城等资源发展文化旅游养老,支持安远、石城、龙南、寻乌等地发展温泉养生养老,支持丫山、三百山、陡水湖、阳岭、九曲等地发展避暑休闲养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和老年人体育健身、健康娱乐场所。
为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我市将采取政府补助、购买服务、市场培育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在城镇社区举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养生社区、托老所、老年之家、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重点为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支持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发展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幸福院)等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支持民间资本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康复、居家无障碍设施改造、紧急呼叫、安全援助和老年餐桌等多方面服务;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搭建社区“一站式”养老服务平台,积极参与创建环境优美、快乐和谐、文明幸福的城乡老年宜居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