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2日
特约记者缪春风 记者谢若闲
定南县老城镇社保所所长易某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定南县纪委责成其所在单位领导和该镇分管领导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对该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
石城县第一小学公务招待中消费了香烟,石城县纪委对该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并对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安远县车头镇政府在公务接待中违反规定上酒,安远县纪委责成该镇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全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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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4年以来,赣州市在着力构建讲责、定责、督责、问责“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上下工夫,一批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因未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被追责。如今,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已然形成,正为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着有力保障。
深入学习宣传 以讲责促知责
2014年1月27日,在市纪委全会上,市委主要领导原原本本地传达了“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并结合赣州实际,对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4年9月12日,市委召开全市落实“两个责任”暨省委巡视成果运用会,市委主要领导作动员部署讲话,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市委、市纪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两个责任”内容;
2015年1月22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再次强调,要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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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讲“两个责任”的基础上,我市还利用赣州纪检监察网和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宣传“两个责任”的决策部署和各地经验做法,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设专栏谈“两个责任”。将“两个责任”内容作为县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的必谈内容,作为任职廉政知识测试的必考题目,促使全市领导干部把“两个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反复讲,重锤敲,让“两个责任”入心入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迅速“对准表、赶上趟”,以认识的深度保障行动的力度。
健全责任体系 以定责促担责
2014年以来,我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细化分解各责任主体的责任,不断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市委将“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与全市2013年至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年度工作任务分工相融合,将责任分解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直牵头部门,明确完成时限和要求。
市委主要领导与市委班子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书记,各县(市、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市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担负的责任。
市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与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2014年以来,共听取专题汇报46次,作出批示83件,交办任务58件。
强化监督震慑 以督责促履责
2014年9月,市委主要领导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约谈了章贡区、瑞金市、龙南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纪委(纪工委)书记, 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约谈了其他15个县(区)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23个市直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加大省委、省纪委约谈反馈问题整改力度。
每场约谈,既指出问题又提出要求,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扛起责任。
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围绕一系列“重头戏”,落实党政同责、标本兼治,逐步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格局。
同时,我市还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借鉴巡视工作做法,探索开展专项巡查,着力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形成有力震慑。从2014年10月8日开始,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县级以下专项巡查试点,对信丰县开展为期2个月的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巡查,共发现问题288个,督促当地进行全面整改。
严格检查考核 以问责促尽责
问责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棋”,不追责或是追责不严会造成震慑不力。为切实做到有责必究,权责对等, 我市从加大考核力度和严格责任追究两个方面,抓紧抓细,确保“两个责任”的刚性落实。
2014年以来,我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倒逼机制,对2013年社会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5个县(市)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同时,我市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为重点,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并明确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表彰奖励、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和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部门健全“一案双查”制度,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加大对违反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行为的处理力度。2014年以来,全市已通报8个未认真履责单位,倒查追究84名党员干部责任,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我市,落实“两个责任”已经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