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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重组预案披露实施事后监管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5日

    ■本报见习记者 乔誌东
 
  深交所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不需要行政许可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直通披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今后不需要行政许可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信息将实行直通披露,深交所对重组预案披露实施事后监管。
 
  《通知》明确,深交所将在官方网站的“监管公开”栏目公开重组信息披露事后监管的问询函件,从监管结果公开迈向监管过程公开,进一步提高监管与服务工作的质量、效率和透明度。
 
  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上市公司未按规定编制重组方案或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交所可发函要求公司说明;公司需完整披露深交所有关问询函件,使各市场主体更加清晰了解有关信息披露监管的过程。
 
  “今年以来,深交所一直在加快落实监管转型,将信息披露监管的重心从事前转向事中、事后。”该负责人称,今年年初,深交所将试运行两年多的信息披露直通车全面推开,直通公司数量占深市上市公司数量的比例达到98.76%,直通披露公告类别扩大至除存在操作风险的全部公告类别。深交所在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向事中、事后转移的同时,也在不断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先后在官方网站上公开了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等7大类业务的具体办理进度,并且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上市公司监管动态。
 
  该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继续贯彻“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理念,从投资者信息需求角度出发,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引导信息披露责任人发挥主观能动性,改善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从而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加大力度提高监管服务透明度,依法监管、阳光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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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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