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特约记者万晓霞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1日
优质医疗资源少,看病排长队?优质养老床位一床难求?12月9日记者获悉,随着《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意见》出台,以上群众关心的民生难题有望破解。这将最大限度地拓宽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空间。根据《意见》,我省将从用地、财税等方面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社会事业领域。
解决社会事业领域供需矛盾
目前,我省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水平离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多样化的养老需求越来越凸显。无论是从供需的数量还是质量来看,矛盾还比较突出,优质床位还是一床难求。“如何解决社会事业领域的供需矛盾,仅靠政府投入难以满足需求,要大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将有利于加快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意见》的出台将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允许控股参与改制重组
《意见》明确提出,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社会事业领域,依法平等向社会资本开放,重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社会事业领域,并就如何进入、如何退出提出了明确措施。
进入时,允许社会资本以控股方式参与政府举办的社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允许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运营,优先考虑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项目;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依法由民政部门按照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退出时,非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停办时,经清产核资后,剩余资产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可根据举办者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停办时,剩余资产依法进行清算处理。
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意见》在人员职称评审、社会保险补贴等方面提出了细化政策。比如在职称评审、资格认定、技能鉴定、评优表彰、国际交流、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等方面与政府举办的享受同等待遇;招用就业人员符合“赣财社[2012]71号”规定的,与政府举办的同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用水、用电、用气与政府举办的同价。我省还明确了用地、财税、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为保障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更好发展,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进行支持。其中,用地支持政策上尤为突出。《意见》规定,“符合省重大项目用地管理规定的公共服务设施新建项目,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调度,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建立省级社会资本专项引导资金
财税支持方面,从2015年起,建立省级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专项引导资金,采取贷款贴息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而金融支持方面,支持金融机构允许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产权清晰的房产进行抵押贷款,以收费权、商标、专利、政府采购订单、应收账款进行质押贷款。
“《意见》出台不能在空中,为了更好落地,我们初步考虑,将在有关行业或市、县(区)选择一批社会事业项目,开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的先行先试工作,推出一批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的社会事业项目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布。”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