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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顺绿更浓
——我市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纪实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2日

  

近日,林业工作人员组织纠纷双方在现场勘界。熊建宏  摄

    □陈培

    化解林权纠纷,才能更好地建设生态赣州。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林业部门在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认真倾听群众的心声,切实顺应群众的期盼,坚持用真心、动真情、办真事,加大力度对山林纠纷进行排查调处。截至目前,我市新受理林权纠纷159起,涉及争议面积25248亩,完成新受理纠纷调处117起,调处面积18510亩,调处率73.5%,同时,处理群众反映林权争议来信326件,接待群众来访856人次,有力地维护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为赣南苏区生态屏障建设保驾护航。

    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落实工作责任

    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国家林业政策的调整发展,我市林权纠纷普遍存在,错综复杂。一旦发生山林矛盾纠纷,不仅会损害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建设带来隐患,还会造成正常林业生产活动无法进行,影响林农脱贫致富。为此,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始终把林权纠纷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发展重要工作来抓。

    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经常听取林权争议处理情况汇报,分析林权纠纷态势,研究解决林权纠纷调处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的领导体制。重大疑难问题和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领导亲自督查解决,多次接待涉及林权纠纷上访当事人,并抽调精干人员包案化解林权积案;一般林权纠纷问题,分管领导亲自组织、亲自办案,一抓到底,形成了林权纠纷调处领导重视、责任明确、解决及时、控制得住、化解得了的新格局。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调处”的原则,做到林权纠纷“四不出”,即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县内纠纷不出县,就地调处解决,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化解在萌芽之中。

    健全调处机制   全力破解纠纷难题

    山林纠纷成因复杂、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难。调处过程中,在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依法依规做好工作的同时,全市各地创新调处方式,针对不同矛盾纠纷,辨证施治,着力破解难题。

    构建纠纷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林业部门、基层组织作用,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坚持定期、不定期开展林权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活动前集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林权争议,按照易难急缓分类建立台账,针对性地制定调处方案和稳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实行山林纠纷跨界联防联调。市内积极筹建东西片区山林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并与我市接壤的4省8市成立双边或多边联合调解组织。通过联合摸排矛盾纠纷、联合调解跨界纠纷,共同促进接壤地区的森林资源安全和社会稳定。石城县小松镇蜀口村莲蓬头小组许成恭等7户村民与抚州市广昌县驿前镇姚西村冬瓜小组、上天小组有一起山林纠纷,涉及面积548亩,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争执不下,今年在跨界两县联调小组的协商下,争议双方消除隔阂,互谅互让,经过友好协商最终达成一致。

    适时开展林权纠纷“调处月”活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打好调处攻坚战。龙南县从今年7月1日至10月1日集中开展3个月的山林权属纠纷大调处工作,成立若干调处工作组,树立“群众的纠纷在我这里止步”的工作观念,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信丰县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月”活动,短短一个月内化解矛盾纠纷5起,群众无不交口称赞。

    集中“会诊”复杂矛盾纠纷。着眼全局“一盘棋”,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对调处难度大的纠纷由各职能部门联合办案。定南县在调处村组山林纠纷过程中,整合林业、综治、司法、民政、国土等乡镇站所部门,成立乡镇联合调处中心,多位一体,协调配合。

    聚力多管齐下   切实提高调处实效

    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结合日常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各级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一线,走进群众中去进行林权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让群众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自觉增强法律法规意识。用好用活服务基层群众工作平台。宁都县充分利用“三送”平台向基层调处人员、乡镇驻村组干部和群众发放有关山林纠纷调处法律、法规、政策读本,有效减少和预防林权争议的发生。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邀请矛盾纠纷身边人说情讲理,发挥有社会感召力、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能力强、热心调解工作人士的作用,通过情理法相融的办法,使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解决。大余县邀请了在当地有威望、熟悉山林历史的老村干、老党员、老林农组成村级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小组,利用农村老干部、老党员及各种理事会熟知社情、林情的优势,协调做好组织引导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化解纠纷。

    开展林权纠纷调处“巡视”回访。对已重点调处的山林纠纷,在调处工作结束后,定期进行回访预防,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隐患。日前,兴国县林业局调处办人员来到江背镇高寨村上林组74岁的刘汉顺和67岁的邓载隆家,就去年两家在西山下刘楚清背堪上一块调解成功的山林纠纷进行回访,回访得知双方当事人对纠纷的调处结果表示接受,并自愿息访。迄今,该县没有出现一起涉林越级上访事件。

    强化工作保障   逐步夯实调处基础

    调处机构的建设和调处人员素质是开展纠纷调处基础,直接影响调处工作的时效和质量。业务精通、心系群众、无私奉献,是每名调处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为确保山林纠纷有人调、稳得住、调得好,今年,市委、市政府在出台的《关于构筑生态屏障,建设生态赣州,加快林业振兴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健全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日常办事机构,充实专职人员,安排专项经费,改善工作条件等工作措施,解决调处人员后顾之忧。同时,注重调处队伍素质的提高,结合实际专门编印《赣州市山林权属调处政策法规汇编》以供学习和运用;各级林业部门每年还举办一期以上培训班,今年我市邀请省调处办联合在瑞金市举办赣州市(东片)山林权属争议调处业务培训班,对争议调处相关法规与原则的应用、主要证据简析、地形图判读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基层调处人员的理论水平及调处视野得到提升与拓展。

    山林是林农心中的绿色银行,林权证是林农手中的存折,随着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各地加快了对林改后新颁林权证的自我纠错步伐,保障了林农合法权益。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矛盾解决了,心气顺了,爱绿护绿的劲头也更足了。今年全市完成了造林61.5万亩,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461个,加入农户数达23448户,经营面积124.4万亩,完成林权抵押贷款面积249.7万亩,贷款金额24.8亿元。以前争执不下的荒山地,如今绿叶成荫果满枝,林农发家致富的路子也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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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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