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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16家企业获增产增效奖励
总金额663.58万元 占全省总数12.37%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记者罗珺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0日

    用电多的企业,还可获得政府奖励?没错!今年江西省出台《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半年同比用电增量予以奖励。10月16日,记者从赣州市工信委得到最新消息,经过层层申报和相关部门审核,日前,省政府已下达今年上半年增产增效奖金,我市16家企业共获得奖励663.58万元,占全省总数的12.37%。此项奖励,旨在进一步帮助工业企业降低用电成本,引导企业扩大生产和增产增效。

    获得用电奖励必须具备四项条件,包括:上半年产值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行业优强企业半年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3%及以上,其他企业半年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5%及以上;企业半年上缴税金200万元及以上且较上年同期有增长(新投产企业上缴税金按实际投产月数折算);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和地方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其中,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项目的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规定值。其奖励对象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行业优强企业(指上一年度产值列全省同行业前十位的企业),不包括钢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船舶产能过剩行业企业。

    符合以上这四项条件的行业优强企业,按半年同比用电增量每千瓦时给予0.06元的奖励;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企业,按半年同比用电增量每千瓦时给予0.04元的奖励;单个企业半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金额1万元以下的企业不予安排。

    据悉,全省2014年度奖金总额2亿元。记者从这次我市获得奖励的名单中看到,这16家企业分别在10个县(市、区),其中,奖金排名前列的为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为487.11万元,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为26.93万元。

    赣州市工信委表示:“今年下半年省里继续实施用电奖励政策。”对此,我市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申报用电奖励,鼓励符合国家政策、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多接单、多生产,实现增产增效,推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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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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