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赣金网     今天是:2025年07月07日 星期一
站点—头部-广告位
当前位置:首页 >> 赣州热点>> 正文内容

江西适当下调工商业电价
每年可减轻企业电费负担约15.2亿元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5日

    本报讯 (特约记者林新) 10月13日上午,省发改委就“江西省电力价格调整”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西从9月1日起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非居民照明用电及商业各电压等级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2.53分钱,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1.17分钱。此次电价下调,每年可减轻企业电费负担约15.2亿元。

    8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根据《通知》精神,省发改委随后研究测算出电价调整方案,经请示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于10月13日正式发布适当调整电力价格的消息。

    对于具体的降价幅度,江西省物价局副局长黄海银介绍说,全省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17分钱,降价后为每千瓦时0.4555元(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

    此外,我省将分步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非居民照明用电及商业各电压等级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2.53分钱,同时取消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用电价格降低10分钱的政策,大工业用电各电压等级电度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17分钱。

    对脱硝、除尘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经省发改委核定,电网企业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别支付脱硝、除尘电价每千瓦时1分钱和0.2分钱。

    黄海银介绍,大工业、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下调后,我省平均销售电价降低约1.93分钱,合计每年可减轻企业电费负担约15.2亿元。

分享: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2025067349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1187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