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刘波 王捷 记者王长颉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
8月26日,记者从赣州检验检疫部门获悉,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对出入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作出相关调整。我市出口企业需及时关注调整的内容,确保木质包装符合检疫要求。
据介绍,此项调整包括木质包装须使用去树皮木材制作,新增介电加热检疫处理方式,放宽木质包装上IPPC标识加施要求,明确对木质包装重复使用的规定等。据介绍,木质包装是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的货物运输包装材料,但同时也是携带和传播有害生物的重要载体。此次木质包装检疫内容调整对促进我国外贸顺利进行,防止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具有重要意义。
在加大对我市出口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监管力度的同时,该局提醒,进出口企业及包装使用单位应关注这些新要求,使用经过正规渠道进行检疫处理并加施经过认可的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以防在国际贸易中产生纠纷,并因为退货和索赔造成商誉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