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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试点“财政惠农信贷通”
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最高贷200万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特约记者林新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1日

    8月20日,记者从江西省委农工部获悉,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金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投入,推进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升级,我省将开展“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试点工作。

    据了解,省、市、县三级财政按2∶1∶2的比例筹集风险补偿资金,存入合作银行,作为“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按照约定不低于财政风险补偿金的8倍发放“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一年期内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并向农民合作社倾斜。

    “财政惠农信贷通”的支持对象为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林业类):农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农业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经营稳定,发展潜力较大,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申请贷款时无不良贷款余额或承担担保责任的不良贷款余额;农民合作社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实际运行2年以上,有一定经营规模,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0户,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规范;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必须有固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借款主体为家庭成员且具备完全民事能力,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家庭农场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或农业部门备案。通过“财政惠农信贷通”获取的贷款必须用于农业生产经营,优先支持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优先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优先支持开拓国际市场的农业“走出去”项目。贷款不得用于非农领域。

    据了解,农民合作社一年期最高授信额度为300万元,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一年期最高授信额度为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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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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