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记者谢星星 实习生陆洲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8日
近日,某农场又在赣州中心城区陆续新开了几家社区店。该农场坚持走生态农业发展方式,将绿色农产品直供社区。这种发展模式正是我市低碳发展的一个缩影。我市日前出台《关于建设低碳城市的意见》,力争走出一条符合市情的低碳发展之路,到2023年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
近年来,我市立足于后发展、欠发达的基本市情,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自觉把科学发展贯穿于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全过程。《意见》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资源高效利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为目标,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碳汇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激励为支撑,努力探索后发展、欠发达地区传统产业低碳转型、新兴产业低碳发展新模式。
《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市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5029.85万吨左右,碳排放强度为2.67吨二氧化碳/万元,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降低40.27%、较2010年降低20.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165亿立方米。到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5118.49万吨左右,碳排放强度为1.69吨二氧化碳/万元,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降低62.19%、较2010年降低49.5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2亿立方米。力争到2023年达到赣州市二氧化碳排放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