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记者曾艳 实习生曹宁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3日
7月21日,记者从相关会议获悉,目前,我市已有14个县(区)设立了乡镇宗教事务所,做到了有职有责、有办公场所,每个乡镇都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宗教工作助理员,每个村都配备了宗教工作协管员,每个村小组都配备了宗教工作信息员,为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特别是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在全国得到宣传。
赣州是全省宗教工作的大市、重点设区市。市、县两级共有宗教团体36个,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较多。2012年,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若干意见》,着手建立和完善“四级网络三级责任制”,将宗教工作的触角往村小组延伸,纵向到底,努力破解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宗教工作困局。近年来,我市对宗教行政许可项目均按程序严格审查批准,对全市1932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全面审查、登记,顺利完成了登记发证和专项治理场所分类换证工作,并加强了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等的服务管理。与此同时,我市还着力解决宗教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齐抓共管,确保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据悉,7月22日至31日,由市领导廖成铭带队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对我市贯彻实施《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先后赴会昌、宁都、石城、信丰、大余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