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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实施3个月来市民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我市网购投诉同比增长178.6%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郭鸷剑 黄欣 记者李鹏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7日

    6月25日,记者从赣州市工商局公布的相关数据中了解到,自3月15日颁布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个月来,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大大降低,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网络购物投诉同比增长178.6%。市工商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申诉、咨询4762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2.8%,已办结4647件,办结率达97.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0余万元。

    据介绍,受新消法中“七天无需理由退货”规定的影响,网络购物投诉同比增长178.6%,1月至今,网络购物投诉达到78件。同时,与网络购物相关的邮政快递服务投诉也明显增多,共有19件,同比增长111%。投诉均反映商品质量与描述不相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消费者要求行使网购“后悔权”而商家不予退货等问题。

    通讯产品投诉依然位居榜首。今年1月至5月,涉及通讯产品问题的投诉共155件,在各类投诉中位列第一,较去年同期增长63.16%。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手机自身性能或功能有故障;手机出现问题后,长时间不能修复;乱收维修费,随意更换零件,更换的零配件质量无保障;维修手机不作维修记录等。此外,交通工具投诉居第二,共135件,家用电器投诉位列第三,共126件。其中,交通工具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质量问题和汽车预订、延期交车、合同履行等方面。家用电器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售后维修服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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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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