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黄金盛 曾垚 罗志彪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8日
6月16日,笔者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获悉,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两周年以来,全市共有501户企业享受了5.75亿元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惠及全市有色金属、电力、农副食品加工等近40个行业,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是受惠最大的行业。
据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1月10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赣州市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执行两年来,不仅给存量企业带来了优惠,也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到赣州投资兴业。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以来,我市新增企业6800多户,较政策执行前增加了67%,政策的‘洼地’效应初步显现。”
为让更多企业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让更多投资者了解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我市税务部门编印了《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和纳税服务措施汇编》和《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办理指南》,深入开展“落实税收政策 服务振兴发展”主题活动,细化了各种服务企业发展及落实税收优惠措施。着力提升便民办税能力,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国地税联合办税窗口,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核确认进度,减少流转环节和办理时限;着力打造“免填单”“一窗全能”“一站式”服务和先办后审四位一体特色服务体系,优化税收服务环境。2012年至今,累计为纳税人减免退增值税13.34亿元,累计办理出口退税31.52亿元,累计减免地方各税15.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