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郭钰平 曾垚 见习记者吴明河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4日
6月1日,一张票号17015101、金额14.7元的增值税发票从赣州移动公司开出,标志着我市电信行业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这是自去年8月以来,继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后,又一重要的生产性服务行业“营改增”试点。当日,全市开出电信业增值税发票17226份,金额640573元。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全国电信业6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据了解,我市共有57户电信业纳税人纳入此次“营改增”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