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高翔 陈龙腾 记者谢若闲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8日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近年来,我市坚持依法有序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正常金融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自2009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案件共立案70起,破获64起,涉案金额达22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1042万余元。其中2013年度立案38起,破获38起,涉案金额达15.9亿元,挽回经济损失4642万余元。
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何志玲介绍,2013年起,我市非法集资形势较为严峻,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均处于历史高位。公安部门在实际执法中发现,当前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有以下6种典型的手法,一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二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包括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或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三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四是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五是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六是假借人人贷(P2P)名义非法集资。
市处非办提醒,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手法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极具隐蔽性,市民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通过群发短信、电话推销,在路边、商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散发传单等,这些是极不靠谱的事,要高度警惕。切忌贪图所谓的高额利息,落入集资诈骗陷阱,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