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1日
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市委决定,从2014年2月开始,用八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了更好地开门纳谏,广泛收集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存在问题的反映,听取广大群众对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专用信箱、电子邮箱和专用电话。现公告如下:
专用信箱:赣州市96333信箱 邮编:341000
电子邮箱:gzqzyj@163.com
专用电话:96333
网站:www.gz96333.cn
中共赣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