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赣金网     今天是:2025年07月07日 星期一
站点—头部-广告位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资讯>> 正文内容

“11超日债”成国内首例违约债券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吴黎华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5日

  *ST超日3月4日晚间公告称,“11超日债”本期利息将无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仅能够按期支付共计人民币400万元。至此,“11超日债”正式宣告违约,并成为国内首例违约债券。

  公告显示,*ST超日于2012年3月7日发行的“11超日债”至2014年3月6日将期满2年,第二期利息原定付息日为2014年3月7日,利息金额共计人民币8980万元,每手“11超日债”(面值1000元)应派发利息为人民币89.80元。该债券的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8.98%,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建投。*ST超日说,鉴于公司目前仅落实付息资金共计400万元,因此将于付息日就每手“11超日债”派发利息4.00元。也就是说,付息比例仅为4.5%。

  至此,“11超日债”正式成为国内首例违约的债券。这同时也宣告“中国式”刚性兑付的最为核心的领域———公募债务的“零违约”被正式打破。稍早之前,“11超日债”债权人已经向深圳市中院提起诉讼,状告深交所和中信建投证券,不过已经被驳回起诉。

分享: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李华林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2025067349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1187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