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谢利生 见习记者刘志向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3日
2月24日,记者从市台办了解到,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于2月19日印发了《国台办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国台办将充分发挥对台工作资源,通过推动和深化赣南地区与台湾之间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引进台湾优势产业、项目、资金、技术和人才,提升赣南地区对外开放水平,发展外向型经济,增强经济活力,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现全面振兴和跨越式发展。
《方案》提出,国台办将从以下四方面支持赣州市开展对台交流合作。在赣州黄金机场改造扩建完成、设立航空口岸的基础上,积极支持赣州黄金机场列为两岸空中直航航点;积极支持赣州与台湾之间定期开展教育、文化等领域交流互访活动,深化两地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在重点交流项目上给予适当资金支持;支持赣州市举办诸如赣台经贸洽谈会等对台经贸活动,在活动设计、立项和台湾客人邀请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在重点活动上给予适当资金支持;积极支持赣州市组团赴台开展交流参访、招商引资等方面活动。根据赣州市经济状况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台商到赣州投资考察。
此外,国台办还将重点支持定南县。支持定南扩大对台宣传推介和开放合作,协助定南理顺发展思路做好发展规划。对定南县重点建设项目涉及中央国家机关协调事项,国台办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协助。支持定南县生态观光农业发展以及教育、医疗、扶贫等民生事业发展。国台办将帮助定南县引进台湾地区先进有机农业的经验、技术以及人才,重点发展生态观光农业和绿色农产品种养及加工,支持定南县打造“绿色增长、低碳发展”的范例。在教育、医疗、扶贫等民生事业发展方面,根据定南县实际需要,国台办将引导社会公益资金和企业爱心资金支持定南县民生事业项目建设,引导有意愿的台资企业帮助建设示范小学,鼓励台湾社会公益组织和企业与之衔接,在项目扶贫和公益捐助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