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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发行备受期待 真正面市仍需时日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记者王好强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5日

  12月2日,创业板指数暴跌8.26%,而金融类蓝筹股却逆势飘红。国务院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给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造血”新途径的同时,无疑也为银行等金融板块的价值重估打下了十足的“底气”。

  事实上,发行优先股在对银行业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也面临诸多的现实困难。其中,发行成本就是银行必须考虑的一个关键问题,甚至成为左右银行业发行优先股规模的关键因素。尽管《指导意见》的出台给优先股发行扫清了制度障碍,但是银行业真正实现优先股的发行估计还需要一段很长的筹备期。

  “口渴”逢“甘霖”

  新资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从前三季度情况看,五家大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标状况良好。但随着监管的强化,银监会对银行资本的要求越来越高,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压力也在持续加大,未来形势不容乐观。

  “尽管资本充足率都达标,但资本来源单一、缺少资本补充工具,大部分银行的绝大多数一级资本都是由核心一级资本构成。”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朱元倩表示。

  另有数据显示,银行一级资本缺口逐渐显现并扩大。据有关测算, 2015年国内上市银行一级资本缺口逾5000亿元。因此,从长远看,如不加大资本工具创新,目前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的良好状况或将难以为继。

  发行优先股可以缓解补充资本金的压力,因此,银行业对于通过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抱有很大的期望。此次,国务院发布的《指导意见》使得优先股成为合格的一级资本补充工具,无疑是一大利好。

  业内专家认为,之前我国银行业并未推出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二级资本工具也仅包括次级债、可转债等有限的几种工具。资本工具的创新,未来将主要围绕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与二级资本工具展开,因而在这个时点上推出优先股是一项重要的突破。

  根据东方证券研报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对比监管层一级资本充足率要求,农行、民生、兴业、浦发、光大、华夏和平安七家上市银行仍存在资本缺口,不过缺口基本都在1个百分点以内。通过发行优先股,上述银行将至少在短期内无需进行股权融资。

  发行前景未明

  据了解,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愿意发行优先股。对于大多数经营状况良好、未来现金流可预期的公司来说, 优先股股息率相对较高、吸引力较小。但由于资本在金融行业非常稀缺,优先股相对于债券的资本优势、相对于普通股的成本优势在金融领域得到充分的体现。

  事实上,在同业整顿的背景下,监管部门要求同业业务真实反映贷款性质,而潜在理财业务表外转为表内,都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本。而且新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监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此时发行优先股确实有利于银行补充资本,并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但是,优先股的发行并不是银行一厢情愿的事情。”某国内大型券商负责人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优先股付息率明显高于银行负债端的平均融资成本。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不少保险资金对优先股的股息率“心理价位”在8%以上,银行发行优先股的融资成本并不低。

  “机构投资者是否投资优先股,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是优先股的收益率高低。”上述券商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很多保险资金将资金投向了城投债,就是因为其收益率相对较高,而且有政府信用的隐性担保。如果优先股的收益还不如城投债,保险资金未必会对投资优先股感兴趣。

  但对于银行来讲,“如果发行成本偏高,又没有税盾作用,银行自身发行优先股的兴趣也会减弱。”上述券商人士表示,尽管众多机构对优先股拥有极高期望值,但事实上发行优先股也面临诸多现实问题。

  面市仍需时日

  《指导意见》规定,“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采取固定股息率;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尽管政策上扫清了障碍,但上述大型券商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国务院《指导意见》发布之前,各银行已经在积极地准备材料,我们也在密切关注事情的进展,但是真正发行优先股估计要到明年了。”  

  “《指导意见》只是从宏观上定调,但相关部门还要出台对应细则来规范优先股发行。”建设银行有关人士说,“银监会关于优先股细则的起草过程,大行的参与还是很多的。”

  此外,优先股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在发行的具体操作上存在诸多需要考虑的问题,如优先股的发行首先要经过银监会的审批。“大行作为业务实际操作者参与细则的起草,或许能加快优先股发行的进度。”上述建行人士表示。

  除此之外,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A+H上市情况也是优先股发行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们的优先股发行只针对A股市场投资者,那么从理论上来说,H股投资者是买不到A股的优先股的。这就出现了单边市场与双边市场发行的问题,需要各家商业银行去思考。”普华永道金融机构服务部合伙人姜昆说。

  业内人士认为,即使当前所有的监管细则和文件都已出齐,因为没有先例,而且当前正处于年底,银行业面临年终决算,优先股的发行方案短期内也不会出台,因而,优先股真正面市仍需要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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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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