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李文龙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2日
11月30日,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宣言”在会上发布。与会专家指出,在互联网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时代,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金融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一方面需要消费者自身发挥自我服务这个互联网的特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另一方面期待依赖社会力量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联合自律。
此次研讨会由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与互联网金融千人会俱乐部联合举办。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研讨会上表示,互联网金融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监管的缺位和门槛的缺失使互联网金融产品提供者良莠不齐,一些违规违法行为严重威胁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尚不能提供有效保障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亟待加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陆琪认为,互联网金融属于产融结合的一种模式,在目前监管层还未明确如何监管的条件下,只有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这种创新才是可持续的。作为从业者,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则表示,P2P网贷平台倒闭和老板高管跑路层出不穷,削弱了原本就脆弱的市场基础,也延缓了整个行业的爆发。P2P网贷的底线应当是不能出现时间、信息和债权错配,不能有“资金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