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记者张惠婷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1日
近期,10多家央企与赣州签署了11个项目合作协议,包括赣州开发区新能源发电机组集成项目、安远县现代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崇义县高性能硬质合金生产及深加工项目等多个工业和能源项目。这些项目绝大部分涉及的都是鼓励类产业,项目投产后,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上缴企业所得税。这种差别化的产业政策,成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新动力。
革命老区赣州资源十分丰富,有着“世界钨都”“稀土王国”“生态宝库”等靓丽名片。国务院出台《若干意见》支持赣州振兴发展,为赣州确立了“全国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等五大战略定位。赣州热切盼望利好政策变成项目,项目变成真金白银的投入,投入变成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源动力。
令人振奋的是,今年1月1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赣州市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自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赣州市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是指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规定的江西省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这些目录涵盖了新能源、有色金属、制造业、医药、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现代服务业等几十个大类的1000余条产业条目。赣州的钨和稀土加工、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正在着力培育壮大的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红色文化旅游产业等,都在鼓励范围内。
借助赣州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和差别化产业政策,各路客商纷纷带着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投资赣州,成为推动赣州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赣州投资结构优化的活跃力量。1月至9月,赣州实际利用外资8.62亿美元,同比增长20.57%。实际利用省外50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339.57亿元,同比增长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