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王玲 记者曾艳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9日
近日,司法部出台了《司法部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针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现状,量身定制了六方面12条扶持政策,对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工作、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对口支援等方面给予支持。《意见》对于推进赣州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缩小区域差距,提升赣州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实现全国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支持赣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意见》提出:加大对赣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帮助赣州市司法局开展普法骨干培训,编印并向基层免费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加强基层普法阵地建设。
解读:赣州市现有人均普法经费仅0.02元,不适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意见》出台后,司法部将加大对赣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帮助赣州市司法局开展普法骨干培训,编印并向基层免费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加强基层普法阵地建设,支持赣州顺利完成“六五”普法和“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支持赣州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意见》提出:加大对赣州市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支持力度,积极缓解赣州市公证员不足状况;建立政策扶持机制,帮助赣州市解决县域地区无律师或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建立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帮扶机制,优先协调安排赣州市的律师、公证员到发达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学习锻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分配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时加大对江西省的扶持力度,对赣州市给予倾斜。
解读:赣州市辖区人口927万,由于历史和现实等种种原因,现仅有公证执业人员55人、律师执业人员560余人,无法满足赣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司法部加大对赣州市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支持力度,帮助赣州市解决县域地区无律师或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建立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帮扶机制等帮扶措施,将极大提升赣州市律师、公证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素质。
赣州市司法局将法律援助作为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目前,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近400个,在村(居)委会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3700余个,形成了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的工作网络。《意见》出台后,司法部在每年中央补助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分配的比例上给予赣州倾斜。加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专项法律援助项目资金对赣州的投入力度,将极大地促进赣州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支持赣州市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
《意见》提出: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支持力度,争取优先安排赣州市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支持加快赣州市两级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步伐,在技术上给予支持和倾斜;支持赣州市两级司法行政信息化纳入当地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解读:今后将加大对赣州市、县两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尚未批复的项目优先批复,相关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参照西部政策实施。支持加快赣州市两级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步伐,在技术上给予支持和倾斜。
支持赣州市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工作
《意见》提出:依据国家司法考试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对赣州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降低录取分数线,加大解决赣州市法律职业人才储备不足问题力度;支持赣州市司法局加强司法考试试卷保密场所建设;支持赣州市司法局加强高资质高水平公共鉴定机构建设。
解读:2013年兴国、宁都、于都、寻乌、会昌、安远、上犹、赣县、石城、南康、瑞金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为法律大专以上、录取分数线为315分以上。《意见》出台后,司法部继续实施放宽政策和降低录取分数线,将进一步加大解决赣州法律职业人才储备不足问题力度,满足赣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市的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因自身条件所限,人才不足与检测设备落后成为其发展瓶颈,无法满足赣州的鉴定服务需求。市司法局将向司法部争取经费、人才、设备支持,在赣州市试点建立一个鉴定门类齐全、人才充足、设备一流、管理规范,在区域内有实力、有影响、有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支持赣州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意见》提出:通过扩大调训范围、增加调训名额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赣州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人民调解管理干部等教育培训力度。
解读: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每年组织若干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业务骨干集中培训。将参加国内知名大学高级研修班的对象扩大至赣州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建立法律服务人才交流培训机制,每年安排一批赣州的司法鉴定人员到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进修培训,安排一批赣州的公证人员到发达地区公证处进修培训。建立仲裁员、调解员培训进修机制。在对口支援期间,每年安排若干名赣州仲裁委仲裁员或人民调解员至发达地区相关机构学习培训。
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意见》提出:通过多种支援方式,加大对对口受援县的支持力度,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效。
解读:司法部对口支援我市石城县,将实行双向挂职制度。市司法行政部门也将派干部到司法部挂职培训,司法部将在其职能范围内,全方位地加强对受援地的帮助、支持和扶持,以促进赣南苏区的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