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谭水雄 肖淑平 记者朱丽华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3日
为吸取上海“8·31”重大液氨泄漏事故的教训,全面做好我市液氨制冷企业的安全监管,9月12日,记者从赣州市质监局获悉,目前质监部门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液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大检查,严防泄漏和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液氨制冷企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操作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开展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演练等。针对全市液氨制冷企业安全现状,质监部门要求各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维护与保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设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据介绍,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质监部门将依法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如存在重大隐患无法整改或在短时间内难以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将列出企业名单上报上级政府。
据悉,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质监执法人员在对赣州开发区范围内的2家液氨制冷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后,发现相关企业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尚未注册登记,还存在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开展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等问题。目前,针对有关问题,执法人员已依法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