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王捷 记者王长颉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9日
9月6日,记者从省出口工业品检验监管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赣州检验检疫部门将改革出口工业品检验监管方式,由过去对每批一般出口工业品的检验放行,转变为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据相关人士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8月1日发布公告,对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作为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相关出口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更加重大,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出了问题,企业负完全责任,而检验检疫部门则主要从事调查和处理,不再承担过去类似企业“检验员”的责任,而转变为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的政府“管理员”。
为了不造成出口工业品质量下降,在新形势下,赣州检验检疫部门将充分利用开展检验检疫监管区先行先试的相关政策,建立不合格商品信息收集机制,并定期进行通报;督促我市各出口企业完善自控自检体系,确保出口产品符合输入国强制性技术规范,并重点加强对我市出口商品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反欺诈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出口数据备案制度,深化分类管理,根据监督抽查情况、企业诚信评级以及企业自检自控体系督促检查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同时,进一步优化帮扶措施,为企业提供信息、评价、培训、技术支持和认证、检测等公共服务,帮促企业出口,实现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两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