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朱书胜 吉倩 记者吴迪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9日
9月是我市“营改增”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的首个申报期。目前,我市国税部门正全力做好“营改增”首月申报纳税服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提醒,纳税人应当在9月纳税申报期内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8月份的增值税税款,为减少办税等待时间,纳税人尽量错峰办税。
据悉,“营改增”纳税人除采用直接上门、邮寄等传统申报方式外,还可以采取计算机网络、电话语音、银行网点代扣等电子方式申报纳税,但要先到国税部门确认具体申报方式并与国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纳税人在纳税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12366热线或前往办税大厅进行咨询。纳税申报期为每月1日至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9月份顺延至16日。
为迎接“营改增”首个纳税申报期,我市国税部门认真组织纳税申报、税款入库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先后举办办税服务厅咨询人员和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业务培训。增设办税窗口和专职人员,向“营改增”纳税申报友情提醒短信,进行温馨提示。同时,组建纳税人申报服务应急小组,在办税服务厅开通“营改增”申报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