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6日
9月4日,记者从赣州市质监局获悉,为认真吸取“8·31上海重大液氨泄漏事故”教训,近日,市质监局迅速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防止类似群死群伤恶性亡人事故发生。
据悉,9月2日,市质监局会同市特检中心、赣州开发区分局,对赣州开发区内2家液氨制冷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尚未注册登记、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开展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等问题,检查组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液氨制冷企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开展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演练等。针对全市液氨制冷企业安全现状,市质监局要求各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与保养。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