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朱书胜 吉倩 记者王长颉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5日
9月4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小微企业免税政策,预计将惠及我市6000多户小微企业,年减免增值税额1878万元。
据悉,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自今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根据市国税局的初步测算,此项政策将惠及我市6000多户小微企业,年免征增值税额1878万元。市国税局相关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对于销售额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应按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为让符合条件的免征企业尽快了解和享受相关政策,市国税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办税厅宣传栏、门户网站等向相关企业宣传最新政策规定,同时从申报征收、数据维护、业务受理等方面做好纳税服务准备工作,确保此项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